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政策性粮食购销领域监督,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日前,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细则》自2024年9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细则》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举报人可通过12325等热线电话、政府网站、信函以及其他渠道,向山西省县级(含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举报,反映从事政策性粮食购销经营活动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同时,《细则》对举报奖励条件和标准进行规定,按照不同标准,最低奖励1500元,最高奖励15万元。 来源 | 山西日报
1、凡本网注明“城市金融报社・中国城乡发展融合中心”/中国城乡发展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0200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