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不断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市场综合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相关制度流程。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和管理,对入场销售者全部建立档案,全市12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770户入场销售者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建立食用农产品(食品)市场准入、食用农产品快检等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目前共有12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市场内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批发市场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做到信息可追溯;及时排查市场食用农产品经营风险,对入场的食用农产品全面查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保障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供应;强化市场抽样快检,督促全市12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成快检室,对不能提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产品进行快检抽检。截至目前,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共抽样快检检测食用农产品13863批次。
三是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归集工作,启用晋中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并每月向省局上报监管工作情况。(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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