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付了拆迁款,拆迁户几年没收到——2700万元去哪儿了? 

2024-07-03 16:08:26    来源:北京新闻网    

——武汉东西湖区一起“民间纠纷”转化为“涉贪举报”事件调查

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爆出一件“奇怪事”。

政府部门依法拆迁,并依法给拆迁户支付了拆迁款,却被拆迁户举报。因为有一家企业2700万元拆迁款,政府已支付几年,该企业至今没收到。

2700万元支付到哪儿去了?

事情是这样的——

2011年,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街道办事处,将当地一片国有土地分片租给38户民营企业。

国有土地如此出租,是违规的。2018年,柏泉街道办决定依法全部收回。那么,土地上的附着物需要拆迁,街道办依照国家标准,2019年底开始拆迁,并对38户企业支付拆迁补偿款。

但有两家企业,一家武汉华洪商贸有限公司 ,另一家武汉闽顺鑫旺租赁有限公司 ,他们的情况有点特殊。

“华洪商贸”租来土地2万多平方米,但自己用不完。

刚好“闽顺鑫旺”来求租,“华洪商贸”就将2万多平方米土地一分为二,自己留用6000多平方米,另1.4万多平方米转租给了“闽顺鑫旺”。

简言之,“华洪商贸”从政府手里租来土地,“闽顺鑫旺”从“华洪商贸”手里租来土地。

那么,政府就只认可“华洪商贸”,2万平方米的拆迁款,整体支付给“华洪商贸”。其中“闽顺鑫旺”的应得份额,由“华洪商贸”转付。

但如果“华洪商贸”将拆迁款独吞,不支付“闽顺鑫旺”的应得份额,怎么办?

本案的症结,就是这儿。

一、 拆迁评估,为什么要搞三次?

2019年12月,受柏泉街道办委托,湖北益欣成评估公司对华洪商贸、闽顺鑫旺这两块土地进行拆迁评估,结果为:华洪商贸应得拆迁补偿款1100多万元,闽顺鑫旺应得2300多万元。

柏泉街办、华洪商贸、闽顺鑫旺,均在评估报告上签字盖章了。

但2020年4月,又有一家评估公司(湖北兴业评估公司)受邀对这两块土地重新评估。结果为:闽顺鑫旺的补偿款没变;华洪商贸的补偿款从1100多万涨到4100多万(增加了3000多万元)。

闽顺鑫旺法人霍天喜透露,第二次评估是悄悄搞的,我们公司不知情。但评估报告被东西湖区政府重点办驳回了,因为它非法。

但我们开始紧张了,霍天喜说,因为第一次评估三方已签字盖章认可了,为什么不执行、还搞第二次?评估公司是谁请来的?

只能是华洪商贸请的。

但如果柏泉街道办也不知情,就不会批准,再次评估就没有意义。所以,只能是柏泉街道办与华洪商贸串通的。

好在,第二次评估报告被区政府驳回了。

谁料到,2021年7月,又来搞第三次评估了!

霍天喜说,这第三次评估,柏泉街道办拆迁队要我们将闽顺鑫旺的资产,以华洪商贸的名义进行补偿评估申报,这样,华洪商贸的补偿款就飙升到了5500多万元。

霍天喜以为,区政府肯定会再次驳回。

没想到,这次居然通过了。

二、 支付补偿款 诈骗,警方为什么不立案?

2022年7月20日,柏泉街办、华洪商贸、闽顺鑫旺,三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

街道办把拆迁款支付给华洪商贸,其中闽顺鑫旺的28938510元(含税),由华洪商贸从总款中提出来,支付给闽顺鑫旺。

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让一家公司代收另一家公司的拆迁款?

闽顺鑫旺请求街道办,他们的给他们、我们的给我们,不要把简单事情复杂化。

但柏泉街道办拒绝,理由:华洪商贸从政府手中租的土地,政府只认华洪商贸;闽顺鑫旺从华洪商贸手中租的土地,只能向华洪商贸索要拆迁款。

闽顺鑫旺认为,柏泉街道办貌似依规办事,其实是“没有困难创造困难”——因为2011年土地出租时,38家企业仅1家与街道办真正签了协议,37家(包括华洪商贸)都只是备案,没签协议;拆迁补偿时,签了的、没签的,均被视为已签“事实协议”。

拆迁评估时,华洪商贸、闽顺鑫旺的补偿款已各是各算得清清楚楚了,街道办却把简单事情复杂办,没有领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实质。

但柏泉街道办依然故我。

2022年10月18日,街道办拆迁队要求闽顺鑫旺,必须同意街道办将闽顺鑫旺的补偿款(扣除相关费用实为2700万元)支付给华洪商贸,再由华洪商贸支付给闽顺鑫旺,并称——

1、你不同意,街道办一分钱也不会给你;

2、你同意了,华洪商贸不付给你,街道办直接支付给你。

华洪商贸也承诺——

收到款后,如果我未将2700万(先2000万,再700万)支付给闽顺鑫旺,街道办可将700万作为华洪商贸的违约金留在街办。(700万元至今还留在柏泉街道办)。

无奈,闽顺鑫旺只好同意。

2022年10月26日,柏泉街道办准备支付拆迁款,通知双方,将两家公司的拆迁补偿款一起打给华洪商贸。

华洪商贸再次承诺,会给闽顺鑫旺一张支票,将闽顺鑫旺的2700万元足额转到闽顺鑫旺的账上。

但闽顺鑫旺赶到双方约定的银行查询,工作人员称,你这不是我们营业点的支票。

几经询问发现,华洪商贸作假了,他们给的是同一家银行的另一个营业点的支票,无法查询。

赶紧向柏泉街办反映,华洪商贸给的是一张假支票!

请求街道办,银行营业点确定后,请按《拆迁补偿协议书》规定的,先只付600万元,等600万元查询收到了,再付2100万元。

但柏泉街办仍将拆迁款(包含2700万元)一次性打给了华洪商贸。

闽顺鑫旺立即查询,这次支票是对的,但密码不对。

反复与华洪商贸电话交涉,支票密码终于对了,但一查询,2700万元已全部转走了。

向东西湖警方报案,警方称,这是经济纠纷,你们自行协商解决,不予立案。

闽顺鑫旺几位股东抱头痛哭。

他们在那片租赁的土地上辛苦打拼十几年,如今钢构、厂房等资产,2023年3月已被拆迁队强拆完毕,而2700万元拆迁补偿款,却分文未得。

资金链断裂,公司解体,工人们离职,纷纷向股东索要工资,天天封堵公司大门,几个股东一层层向上反映,却至今未予解决。

三、媒体采访被当地部门封堵

闽顺鑫旺法人霍天喜说,我们求助新闻媒体,一家党报派记者来采访了三四个月,但至今未见报道。

股东们称,我们多次找柏泉街道办工委书记胡耀武,请求他重视并解决此事,胡耀武对我们讲了三点——

一、2011年出租土地是违规的(当年不是他在任),38家租赁户仅1家签约。如果严格按法规办事,38家公司的补偿分文没有。但街办从尊重事实的原则出发,都补偿了,没拖欠任何一家。

二、闽顺鑫旺租的土地,在街道办没备案,你们是从华洪商贸手中租的土地。华洪商贸有备案,街道办只能将补偿款整体支付给华洪商贸。这是你们两家的纠纷,自己协商解决,与街办无关。

三、你们举报柏泉街办拆迁队主任张艳华,相关部门已对他进行相应处理了。

霍天喜透露,党报记者采访后,东西湖相关部门曾赶到报社请求不要报道,承诺一定将问题协调解决好。

但从2023年6月至今,依然没有解决。

霍天喜说,我们不断地向东西湖区、武汉市、湖北省相关部门反映,提出以下几点——

一、闽顺鑫旺租赁土地,在柏泉街办虽无备案,但在拆迁评估、补偿款支付过程中,街道办的名录上有“闽顺鑫旺”的名字。

“在我们名下明明写着2700万元,却不直接打给我们,非要绕弯让别人转给我们,是何道理?本来没麻烦,硬要找个麻烦!”

二、第一次评估,各方已认可,为什么不实施?第二次评估被区政府驳回,却不退回到第一次,硬要搞第三次,是何道理?

“我们举报拆迁办主任张艳华,因为他全程参与并组织了第二、第三次评估,强令将我们的资产并入华洪商贸补充申报,让华洪商贸的拆迁款从1100多万涨到5500多万,张艳华是否从中收受贿赂、是否虚报冒领国家财产,党和政府必须严查!”

三、支付补偿款时,支票两次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次是假支票,第二次密码不对,诈骗行为明明已发生了,东西湖警方却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是何道理?

霍天喜还透露,闽顺鑫旺有4个股东,其中一个曾提议请“黑老大张小刚”帮忙逼迫华洪商贸吐出2700万元,但被另三位股东拒绝,“因为我们占理,请黑老大一旦案发,我们会鸡飞蛋打。”

但离奇的是,那个股东很快从闽顺鑫旺抽走股份、离开了,“他是否请黑老大帮他要回了自己的份额,我们不便明说,但试想,如果没要回,他为什么突然离开我们三位股东呢?”

霍天喜说,这很明显不是“民间纠纷”。明明是我们的拆迁款,政府可以一伸手就给我们,却找种种借口给另一个人转交给我们,结果钱被卷跑了。这是“政府干部在挖抗”,拆迁办主任张艳华是否与华洪商贸沆瀣一气,一查便知。

解决其实并不难,2700万元拆迁款是我们的,这是柏泉街道办评估核准了的,而且街道办在《拆迁补偿协议书》中有承诺——如果华洪商贸不付给我们,柏泉街办就直接支付给我们。却如今,街道办诺承不兑现、报案警方不立案,“把我们的钱给无赖,被无赖独吞,却要我们去跟无赖协商解决,这叫什么营商环境……”

霍天喜最后感叹说,我们这三位股东,有一位是军转干部,以他的级别,从部队转业时本可以领取高额补助,或转业去地方单位拿高薪,但他都没要,他永葆军人本色,为国分忧,积极投身武汉实体企业艰苦创业,为武汉经济发展助力,哪知道,遭此一劫,如今家途四壁、贫困潦倒,令人寒心啊……

[编辑: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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