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防办及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有效化解重大洪涝干旱灾害风险。
《通知》要求,各市防办和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全面排查各类防汛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河道堤防不达标、雨季城市内涝、降雨引发农作物受灾和重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等四类问题,分门别类、评估风险、建档立卡,全面摸清现状问题和隐患底数。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分类施策,能立查立改的,要限时整改到位;短期不能整改到位或整改可能影响度汛安全的,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度汛措施。对隐患整改重视不够、整改责任不落实和整改进度缓慢的部门和单位,省防办将适时督查、通报和约谈。
《通知》强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通信、河务、电力等部门和各级防办要强化协同,建立长效机制,遏制新增风险隐患,提升防汛减灾水平。对发现的重大防汛问题隐患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强化统筹协调,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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