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113家单位及其具体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了曝光。
此次曝光行动是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为有效利用社会监督手段推动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开展的。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大曝光。
据了解,此次曝光的单位集中在“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遍布全省各个地市。曝光包括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实施消防违法行为的个人准确称谓、所在的行政区域、具体地址、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
曝光的火灾隐患问题主要包括: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或广告牌、违规设置冷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重点问题。同时,总队要求,各地可结合当地消防安全形势,扩展曝光场所和问题范围。对于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必须进行曝光。
此外,总队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用好用足社会优质宣传培训资源,借力各类媒体媒介,将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曝光行动贯穿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始终,健全长效机制,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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