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从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传来消息,按照《省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拟选承担省级猪肉储备检测单位,该局现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12月8日,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山西省级猪肉储备检测工作分为质量公检和非洲猪瘟检测两项工作。申报的具体要求包括,承担省级猪肉储备质量公检单位需取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具备独立开展饲料、畜禽产品检测能力,具有必备设备,实验室人员需具备畜牧领域相关背景,检测能力能够满足饲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重金属、霉菌毒素检测有关要求。承担省级猪肉储备基地非洲猪瘟检测单位需取得相关资质,具备实验室条件,具有必备设备,实验室人员需具备兽医领域相关背景,检测能力能够满足非洲猪瘟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有关要求。(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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