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同堂“加油充电” 只为“办理破产”

2023-11-18 09:41:05    来源:晋中法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持续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要求,11月16—17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晋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举办为期2天的晋中法院及破产管理人破产业务培训会,旨在通过解读破产审判实务中的具体法律问题、探讨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共同提升破产审判人员与破产管理人的履职能力,以公正高效的破产审判助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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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雪松出席培训会并讲话,晋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薛常青发言,晋中市中院民四庭庭长郝永丽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分管破产的院领导及破产审判法官、晋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周雪松在开班仪式上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办理破产”是营商环境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破产审判工作助力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破产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破产审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发挥破产审判在“盘活资产”“拯救保护”与“及时出清”方面的功能作用,让破产审判成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强有力支撑。二要顺应时代变化。主动适应当前破产审判工作的现代理念,根据破产制度从债权债务清理到挽救企业、预防破产、协调社会的变化,及时调整裁判思路和方向,以审判理念的现代化促进破产审判工作的现代化。三要积极履职担当。努力拓宽开展破产审判工作的格局视野,构建良性互动的“亲”“清”型职业共同体,以“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打开工作格局,拓宽工作视野,让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推进全市破产审判工作的成果,以破产审判实绩回答好时代之问、实践之问、民生之问。

薛常青表示,希望参训的管理人代表能够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努力提高破产业务能力,提升整体执业水平。晋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也将一如既往地做好破产事务服务工作,全方位、多层次搭建平台,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更好发挥管理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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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徐阳光教授、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郑小雄、胡珊、林达律师以及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袁诚坚律师分别围绕破产审判程序启动、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预重整实务、债权人会议相关问题以及管理人团队建设等方面,结合理论和实务进行了精彩讲授,并灵活运用现场提问、互动交流等方式对办理破产案件中存在的难题进行解疑释惑。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实操性强,各位老师讲解授课生动透彻,解答问题倾囊相授,为做好当前和今后晋中破产审判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今后,晋中法院将围绕“办理破产”的工作要求,努力把学习培训转变为工作实绩,共同促进晋中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祁瑜 李征)


[编辑:杜利勇 张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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