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镇顶深水村:加强基层权力监督制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2024-03-15 09:28:29    来源:人民法律维权网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维护广大 人民群众的权益,加强基层权力监督制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顶深水村谢火城、黄淡萍、谢创和、谢汉明、谢钦豪、谢锡钦等20位村民向媒体反映顶深水村村书记、村主任谢奕旋涉嫌严重损害村民利益、村集体利益并以权谋私的行为,期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并给予首发或转载,切实保障村民对本村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提升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顶深水村众多村民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谢奕旋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事实及线索,请求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核实。

(一)谢奕旋未通过村民选举就担任村主任且利用职权独断专横、以权谋私。

1、2021年,谢奕旋在外经商负债回村后通过其叔叔谢某辉(原村支书兼村主任)运作直接担任村支书兼村主任, 没有经过选举产生。其担任村书记、村主任后,通过物色听从他指挥、控制的班子成员,将村两委变成谢奕旋一个人说了算的组织,完全不为村民谋福利,不为村集体利益着想,而是为一己私欲,利用其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身份、权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村两委有人不签字,就以暴力相威胁,村两委开会时经常吵架。

2、不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开会同意,私自在后畔窝山边砍去几亩果树及风景树,并卖掉大量黄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留出空地后违规卖给村民建房,所得收入从未公布、公示。

3、没有经过村两委同意通过,谢奕旋擅自把原来村里定下来的村民建房地每间2.5万元提升到4.5万多元,而上交自然资源部门每间地却只要1万多元,且从来不开收入单,如村民要开单就要多收钱。

4、2023年,没有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同意,私自将村民房前屋后的果树及风景树砍掉,不经村民同意全部卖掉,村民意见很大,甚至连仙洞村的风景树也砍,结果被有关部门罚了几千元。就连村里一个70多岁的老人蓝某辉无屋可住,搭了间屋子,屋边种了一棵树用于遮凉,也被谢奕旋砍掉,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背道而驰。

(二)谢奕旋涉嫌破坏生态环境,涉嫌盗卖国家矿产资源。

   上图:2022年6月,在谢奕旋纵容默许下,普宁、揭西等地的生活建筑垃圾倾倒到啼鸡岭,导致周边环境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现被泥土覆盖。

上图:2024年3月1日谢奕旋意图把村里的“白土”私自出卖,被村民发现后报警,公安干警和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置。

谢奕旋在村里以清理淤泥为名,严重违反国家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私自偷挖村里的“白土”“红土”出卖,中饱私囊,多次被村民发现后予以制止并报警。

(三)谢奕旋涉嫌中饱私囊,村级村务、财务信息不公开。

1、谢奕旋上任后,接上任村两委留下的管理资金100多万和啼鸡岭征收补偿的200多万,加上村里卖地、卖树等各种收入估计有500万左右,不知道这些钱被他用到哪里去了,村民多次要求村级财务公开、公示,他都置之不理,严重侵犯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据村民了解,谢奕旋上任短短2年时间里,购买了2套住宅,其中一套在“棉湖”,有180平方左右,另一套在“流沙”,面积不详。

(四)村民谢火城夫妻反映其青苗补偿费到村里账户一年多后还未给予补偿,涉嫌侵害村民合法权益。

村民谢火城父亲谢礼泽(已去世)于1983年承包村里啼鸡岭、雷打石山、拍烫虎等200多亩山地用于种植大量的果树及相关景观林木。2022年2月,有关部门对此地以租代征31.6亩土地,相关青苗补偿款23万多元补偿给村里后,谢奕旋至今没把青苗补偿费补偿给村民谢火城,涉嫌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村民在承包地上种植的果树、景观林木等不管承包地是否到期,所种植的林木物权及获取的收益归村民自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侵占、截留。因此,该承包地上的青苗补偿费应当归村民谢火城所有,应当及时补偿到位。

二、以上谢奕贤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由顶深水村20位村民联名反映并请求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见下图)

三、顶深水村众多村民的诉求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顶深水村众多村民认为,谢奕旋以权谋私、独断专横,罔顾国家利益,损公肥私,挖集体墙角,已不合适继续担任村书记、村主任。恳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谢奕旋涉嫌违法违纪多条线索启动调查程序,以回应村民关切。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胜任的村干部进行约谈诫勉、严肃问责、组织调整。如查实其有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并营造风清气正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编辑:雪儿]

相关新闻

声明

1、凡本网注明“城市金融报社・中国城乡发展融合中心”/中国城乡发展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0200664

网站简介|版权声明|免责声明|加盟合作|招聘英才|联系我们|人员查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产业园A座一层A1-013邮编:102600服务热线:010-60200664投稿邮箱:zgcx2023zs@163.com

法律顾问: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郑中臣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陕)字第011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7211号

Copyright © cx.csjrw.cn.All Rights Reserved陕ICP备17004592号-1